律师最基本的工作就是法律检索、研究、翻译等,最终交付顾客的无论是尽职调查报告,还是诸如法律意见书、合同等工作成果,无一例外都是以法律检索与研究为基础的。
但最基础的工作也是律师最为头痛的,明明在学校接受了一系列的训练,可在实际操作中总是遇到各种难题。不是碰到一个法律问题毫无头绪不知从何查起,就是被高年级律师指出有遗漏、没出在点上。
刚入行的律师在法律检索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在这套用一句网络用语就基本可以解释了,那就是“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那么合格的法律检索究竟是什么样?至少应该符合三个标准:准确、全面、快速。因此 请你回顾一下你之前的法律检索工作,符合这三个基本标准吗?
在法律检索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几个现象:
第一种,没有检索的意识,简称为“不找”。凡事想当然,合伙人交代你一个问题,你不加搜索脱口而出:“我觉得这个案子法院应该判我们胜诉”,“我认为这份合同是有效的”……合伙人在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儿,撂下一句话:“你拿去研究研究再说吧”。说句毫不客气的话,刚刚入行的人凭借自己所谓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司法考试的积累,说出的观点,几乎没有价值可言。
第二种,知道要找但是不知道该怎么找,简称为“瞎找”。拿着材料打开电脑浏览器,输入www.baidu.com,不是望着搜索栏一片茫然就是打开之后漫无目的地随意输入关键词,这样大海捞针你的效率会高吗?
第三种,打开了专业法律数据库也试了百度搜索,但是就是找不到合伙人想要的,简称为“找不到”吧。
因为搜索方法、搜索技巧不对,或者说没有细致的审题、精确的定位、全面的检索,导致你可能花了好几天时间也什么都没找到。但是合伙人是要结论的,客户是要结论的。没找到有效的,找到无效的了吗?没找到法条,找到案例了吗?没找到案例,找到法官观点了吗?连法官观点都没有,找找新闻报道里有没有类似接受采访的律师表态?
第四种,找到了,但是没有用处。费劲千辛万苦找到的法条是被废止的,或者说找到法条没注意看适用范围,找到的案例也对不上你手头的案情,解决不了你已经发现的问题,这种情况也时常发生。
第五种,找到了但是提交的工作成果缺乏规范,用着费劲。法律检索不是法条简单机械的堆砌。曾经某位助理去就一个无权处分的案子做法律研究,过了几天他交上来的只有一百多页法条,为什么这么多?因为他把物权法、担保法等等都全文打印出来了。通篇既没有观点又没有结论,甚至连个目录都没有。
上述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是什么?只是方法、技巧存在偏差吗?不尽然。不少青年律师,觉得自己知道几个常用的法律数据库,就等于熟练掌握法律检索这项能力了。其实从国家到地方,法律法规那么多,根本看不过来,想做到不遗漏,方方面面而且有重点,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原载刑事读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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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树红律师,1970年生人,毕业于黑龙江大学获取法学学士学位,以403分的优秀成绩通过司法考试,从事法律职业十余载。艾树红律师为人正直、坚毅。性格热情开朗,待人友好,工作勤奋,认真负责,尽职尽责。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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