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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甘肃对违法行政行为亮剑!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3-02

甘肃对违法行政行为亮剑

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同比上升10%

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近60%


被称为“民告官”的行政复议工作,是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记者近日从甘肃省司法厅获悉,2018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63件,比上年下降11%;受理1889件,受理率达到了96%。

和往年相比,甘肃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大幅度提升。在行政复议案件中,被复议机关直接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的案件555件,占31.3%,比上年增长10.1%。其中,被省政府直接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的案件70件,达到审结案件总数的49.3%。


甘肃省司法厅副厅长曾施霖表示,纠错率的提升,体现了甘肃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敢于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亮剑”、“开刀”,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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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审理机制实现案结事了

记者获悉,2018年,全省行政复议案件共涉及27个行政管理领域,原来并不多见的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呈大幅度上升趋势,且申请公开内容涉及多个行政管理领域。

案件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信息公开、行政确认、行政确权、不作为、举报投诉、行政许可等事项。

从被申请情况来看,县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达到了1096件,占58%;市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298件,占15.8%。

▲从案件审理情况看,全年共审结案件1776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94%。从审理结果看,维持的比上年下降14.4%,撤销的、确认违法的、驳回的三项占比均有所上升,分别增长5.2%、4.8%和3.4%。

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创新审理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对疑难复杂或群体性行政争议,推行听证审理方式,增加案件审理透明度。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广泛运用案前协调、案中调解、案后疏导等柔性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记者采访获悉,甘肃省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出台《甘肃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规定规范了复议和应诉程序,提升了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上述《规定》明确,行政复议机关(机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得干预行政复议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干预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了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质量。

提高办案质量规避办案风险

记者获悉,2018年,甘肃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部门着力提高办案质量,规避办案风险,努力做到了“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行政复议作为一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制度,通过办理案件,注重对行政争议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总结梳理,对案件中发现的违法或不当行为,指出存在的问题和纠正的办法,做到办理一个案子,解决一片问题。

▲二是坚持集体会商制度。每周讨论案件时,依法把好案件的受理关、审核关、决定关,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决不推诿扯皮,依法予以受理。对复杂疑难案件,邀请省政府法律咨询委员把脉“会诊”。

▲三是坚持依法公开办案。充分运用和解、调解手段,组织听证等方式公正审理案件,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意愿,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甘肃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若干规定》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特别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权益的,有利于解决行政争议的等五类情形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据悉,行政机关首长(一把手)出庭应诉参与庭审,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尊重,充分彰显了法律的公信力和行政机关积极担当作为,为其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更有助于化解“官民”矛盾,促进社会更加和谐有序。

2018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参加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338件,比上年增长23.7%。这些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34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59.2%。其中,市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30件,占出庭应诉案件的99.6%。

一大批诸如局长、市长、区长、县长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答辩,不但履行法律规定的出庭义务,而且全程关注行政案件,主动协调行政纠纷,充分参与到行政诉讼当中,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真正让老百姓实现了“告官能见官”的愿望。

记者采访获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大多数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纠纷,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倾听民情、解决民忧,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经过协调一些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加大纠错力度提高公信力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各种利益矛盾复杂多元,特别是随着全民法治意识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今后还会呈现上升态势,这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甘肃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处长杨国民指出,各级复议机关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方便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依法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推诿。要根据复议案件类型和繁简程度,灵活运用书面审理、公开听证、实地调查等不同方式,提高办案效率。

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及复杂疑难案件,要求通过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当事人、法律咨询委员和专家的意见,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着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

杨国民指出,要强化担当精神,严格依法办案,加大复议纠错力度,对于行政机关存在的违法行为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应当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者行政复议建议书,提出改进建议,督促整改并做好善后工作。对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的撤销、变更、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等复议决定,行政机关要明确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责任人,依法主动履行。


曾施霖指出,要建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案件分析、案例研讨,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示范作用。要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考核制度,将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复议决定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等情况纳入本地、本部门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实行定期通报,严格考核标准,增强考核实效。

原载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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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树红律师,1970年生人,毕业于黑龙江大学获取法学学士学位,以403分的优秀成绩通过司法考试,从事法律职业十余载。艾树红律师为人正直、坚毅。性格热情开朗,待人友好,工作勤奋,认真负责,尽职尽责。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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