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局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可能并不是很常见,因为现在除了工伤鉴定交通鉴定之外其他的伤残鉴定一般是法院直接安排机构鉴定的伤残的等级从一级慢慢的开始一直到十级。他的鉴定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而且每一级对应的伤残情况都是不一样。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
3、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一般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在出院3-6个月左右。
三、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需要带哪些资料?
伤残评定前应准备的病情材料,具体包括四种:1、经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出院证明,颅脑损伤较重者应当有住院病历。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片。
3、法医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果评定的材料不足或者是未到评定时机法医暂时不予评定。
4、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3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伤残评定书》由事故办案单位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