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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入宅罪对方谅解了还需要判刑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7-18

  首先非法入宅属于私闯民宅,有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一般来说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的话一般是只需要被行政处罚即可,并不需要被刑事处罚,即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一般也只会被判处缓刑。

  一、非法入宅罪对方谅解了还需要判刑吗?

  原则上已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公诉案件不会因受害方同意不追究刑事责任而撤销,但现在提倡和谐社会,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贯穿了调解,所以如果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被逮捕或采取其它刑事强制措施的,在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并赔偿到位后,受害方同意不追究的,大部分情况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追究判缓刑的可能性也比较大。但这些都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等方面综合而定。

  私闯民宅是一个法律中规定的非法行为,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私闯民宅会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三)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如:寻衅滋事等)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

  私闯民宅是对我国的治安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一般私闯民宅不严重的话是被处以行政处罚并不会被刑事追责。如果严重的话就被公安机关刑事追责,交由法庭审判,如果受害人谅解的话一般是不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就算被追责也是会被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