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非法集资有的时候就是打着亲情的名义进行的,有些受害者在鬼迷心窍以后,除了自己的金钱投资给犯罪嫌疑人,还要向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借钱全部都投资给犯罪分子,这是作为受害者来说。有些时候,犯罪嫌疑人本身也会存在向亲戚借钱,用来非法集资的这种做法。那么向亲戚借钱非法集资是否构成犯罪呢?
一、向亲戚借钱非法集资是否构成犯罪?
如果仅仅是个人举债,没有对外放款,不可能认定为非法集资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受害人赔偿如何申请?
根据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对非法集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二种途径救济:
一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已将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限定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三、如果遇到非法集资骗局时,怎样维护自己的资金安全?
如果发现自己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被非法集资所骗,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通过刑事侦查措施抓捕嫌疑人、查扣涉案款物。有的群众,发现自己因非法集资被骗,却持借据或借款合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保全。一般来讲,此类案件法院不会受理,及时受理后也可能裁定驳回起诉。
因为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毕竟公安机关的刑事强制手段和人民法院的民事手段相比在追回被骗资金,控制犯罪嫌疑人方面要严厉一些,效果也会好一些。
实际上针对向亲戚借钱非法集资是否构成犯罪这个问题其实是非常的简单的债务债权关系。如果相亲借款以后并没有对外放款,这就不属于非法集资,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正常的借贷关系。我国刑法当中对于构成非法集资的要件,有着明确的规定,不是所有的借款形式,都能够按照非法集资的罪行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