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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赔偿双倍需要的条件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4-30

  基本上所有的劳动者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进行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的。满足一定的条件还可以进行双倍赔偿。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解除合同赔偿双倍需要的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解除合同赔偿双倍需要的条件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补偿。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一)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二)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三、公司解除合同合法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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